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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家機關招聘訊息>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招聘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招聘有效期間:2015/03/27~2015/04/02

招聘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
〈二〉 性別:男女均可(男須役畢)。
〈三〉 學歷:專科以上學歷畢業。
〈四〉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加班、具備機車駕照、具電腦操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詳細招聘資訊:http://goo.gl/tuPYKz

#進修 #公職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以上資訊由1111公職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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