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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招聘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學校畢業以上畢業者。

(二)嫻熟 #電腦文書 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收發、物品管理及其他交辦等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市府前路15號



詳細招聘資訊:
http://goo.gl/pgpXzT

#進修 #公職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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