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秀小編推薦證照 
 
證照進修站

證照名稱:防火管理人員

發照單位:內政部消防署審核,台灣公寓大廈品質管理協會發照

有效期限:永久有效(每兩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

考試地點:
1.需參加課程講習,並經考試測驗合格後,方能取得講習合格資格,由委託單位及受託單位共同具名發給結業證書。
2.該課程需是內政部消防署認可辦理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場地。

簡介:
1.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並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機關認可之專業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為從事「防火管理人」工作之必備證照。
2. 防火管理人需具備消防專業知識、激勵消防專業精神,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其他防火管理事宜,以確保公共安全。

了解更多:
http://goo.gl/lvAfSl0
 
證照中心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防火管理人員 證照 進修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1111進修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